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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体系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不合格服务的管理和控制;
2)监督检查所在局及所属系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和上级政府和质检机关工作部署的情况;
3)监督检查所在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4)经省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局科级及其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5)协助所在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所在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受理对所在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所在局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科分的申诉。
联系电话:0359-2066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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